1、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幼儿,品行端正,爱岗敬业,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无任何犯罪记录和教育部门处罚记录。
2、身心健康,体检符合国家关于教师职业的相关规定。
3、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。
4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。
5、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6、年龄:35岁及以下
如符合以下条件可放宽年龄至40岁及以下:
1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。
2、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。
3、获得区级及以上赛课一、二等奖。
4、获得区级及以上课题获奖。
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
福利:五险一金,节假日慰问,带薪休寒暑假,工作日包三餐,期末绩效奖励,在职培训,团建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