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。
2.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。
3.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,无违纪、违法记录。
4.身心健康、积极向上,充满正能量,年龄50周岁以下。
5.认同薪传文化,乐于学习、善于学习,有大局意识、团队合作意识,对学校忠诚、对学生和家长负责任。
6.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考虑:
(1)北京师范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东北师范大学、华中师范大学、陕西师范大学、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。
(2)硕士研究生,大学本科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等优秀毕业生。
(3)有三年及以上教学经验,且教学成绩突出者。
(4)县市级以上优质课竞赛获奖者、有班主任工作经验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