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学历。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(学历、学位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)
(2)普通话等级。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二级甲等及以上,其他学科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二级乙等及以上。
(3)教师资格。须持有所报相应学科、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》。
(4)其他条件。具备教师岗位所需的身心条件、专业知识和专技能力,热爱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犯罪记录。
(5)符合下列条件可优先选用:有任课经验,并且教学质量和学生家长认可度高;有班主任经验、学科专业获奖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