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热爱教育事业,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良素质、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和身体条件。
2.应届毕业生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,应聘学科应与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一致。 双一流 建设高校、部属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。
3.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(工作经验丰富成绩优异者可适当放宽),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,有高中学段完整教学经历者优先,有班主任工作经验者优先,教育教学成绩突出,获得过省市学科带头人、骨干教师、教学能手、优秀班主任、太原市 三杯 赛等荣誉称号者优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