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招聘对象
师范类大学本科(一本)及其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,有工作经验者以及985、211及以上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,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。
二、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遵纪守法,热爱教育事业。
(二)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,具有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,服从学校工作安排。
(三)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师范类专业对口;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本科专业(师范类)对口,研究生阶段研究方向与本科一致。
(四)在校学习成绩优异,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,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基础课程。
(五)已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,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,计算机水平达到所在高校对大学生毕业条件的要求。
要求:男教师年龄在35岁以下,女教师年龄在30岁以下。
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取得相关证件者,年龄可适当放宽,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:
①取得高级教师职称的;
②获得县(市)级及其以上 学科带头人 、 优秀教师 、 骨干教师 、 优秀班主任 等荣誉称号的;
③在县(市)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中获一、二等奖的。